沈君透露,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海洋生物医药业态得到长足发展,2025年产业增添值已达996亿元,“十四五”以来上升了近四成,产业链涵盖海洋创新药物、海洋保健食品、该行业、海洋生物制品等领域,其中壳聚糖、海藻酸钠等原料级产品产量占全球份额超80%,自主研发海洋药物品类约占全球上市总品类28%。但与此此时,海洋生物医药范围高水平创新和高质量转化体系尚不健全,缺少“一揽子”法规,亟须高位统筹,整体引导,加快突破。为此,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《指导意见》编制工作。在起草过程中,多轮次推进专题调研座谈,梳理形成行业发展议题清单,厘清了指导意见的首要方向。此时,还深入剖析2010年以来多项海洋该领域建设、行业链协同创新示范、集聚示范这一研究成就、存在问题和典型案例,提出了针对性政策举措。二是特。突出特色,充分考虑南北差异、不同地区资源、技术、市场优势,支持青岛、上海、宁波、厦门等地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。鼓励南方沿海地区加快热带海洋生物资源开发。 三是新。创新驱动,发掘新药源新功能,该领域新产品。有序推进海洋药源生物资源调查,建设该领域集成示范项目,推动稀缺海洋药这一探讨和药源规模化生产,充分发挥AI等新技术在研发中的作用。《指导意见》突出了融、特、新、准4个特点: 一是融。融合发展,包括“资源链+科技链+产业链+应用链”全链条融合建设,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及药源、研发、监管、审批部门间融合协作。四是准。精准服务,强化部门、地方间的组织协调,立足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特点,加强研发中试与临床试验关键期针对性服务,提出市场准入、标准体系建设、市场宣传教育、人才梯度培养、资金资本投入、产业跟踪监测等相关举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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